问题 | 实习期车辆能否上高速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郑重提醒,实习期间的机动车是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但是实习期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却是不能独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
当然,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指出,他们应该由持有同样或更高级别驾驶证至少三年以上的驾驶者随行陪同。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驾驶的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则可以由拥有比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更高等级驾驶证的驾驶者作陪。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则》,针对实习期驾驶者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若无持有相应或包括其准驾车型驾驶证超过三年以上的驾驶者陪同的情况,公安交管部门有权处罚款200元。 此篇文章将详细解读关于驾驶证实习期限的相关规定,包括: 1.机动车驾驶人首次获取汽车类准驾车型或初次获取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即为实习期; 2.实习期内在驾驶机动车时,应于车身尾部黏贴或张贴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根据规定,驾驶员如没有在车身尾部进行实习标志的黏贴、张贴,标志无法清晰辨识,或是黏贴、张贴的标志不符合标准(“新手”字样、私自打印的标志等),均将被视作未贴实习标志,并面临200元的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 且所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习期驾驶员如涉及上述违规驾驶情况,将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罚款200元至2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4.机动车驾驶人如在实习期内因违规行为导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满12分的话,将被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三)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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