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增设危险驾驶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各方面:首先是须具备追逐竞赛之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属于饮用酒精类饮品后驾驶机动车辆之人; 再者即涉及开展校车服务或实施旅客运输活动等,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越法律规定时速行驶之行为; 最终,也涵盖违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定的相关条例运输毒害性化学物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之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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