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脱审10天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若车辆逾期未接受年检超过十天,在再次申请审查之际,车主将无需承担任何处罚责任。
然而,若您的车辆在未接受年检的情况下擅自上路行驶,一旦被相关部门的交通警察发现,他们可能需要暂时扣留您的车辆,同时对您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机动车的定期检查只能提前进行,而无法延迟。 举例来说,若您的车辆已超过规定的定期检查期限,即未在车上放置合格的检验标识,那么您的车辆很有可能会被扣押,且需要缴纳罚款200元,另外还需扣除驾驶证分数三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早地为您的车辆进行年度检查。 实际上,提前为车辆进行年度检查并不会对以后的检查日期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只要核对行驶证副本上所印刷的截止年检年月即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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