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电子眼违章必须30天内处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子眼所抓拍的违法行为未必必须在三十日内得到处理,然而,通常情况下,这些违规行为都需在指定的法定时效之内进行处理;若是无明确处理期限的,那么通常只需要在进行年度车检时前往缴纳罚款即可。
电子眼也被称为“电子警察”,通过安装于道路上的智能摄像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如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越线行驶以及违反规定停放等行为进行全天候监控和记录,并在发现违法行为后予以实时调取图像与相关数据,以便以后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违法行为是无具体的处理期限的,只需在年度车检来临之际前去缴清罚款即可。 不过,我们在此需提醒各位车主注意,如果在电子眼抓拍之后,您收到了有明确处理时限的违法罚单,那么便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前往执法机关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但是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