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章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被电子眼拍到,只拿行驶证就可以了,到车管所处理。
超速违章需要拿驾驶证、行车证两个证件及复印件到车管所。 被贴了罚单,要拿着罚单和行驶证到车管所。 2、准备好以上相应资料,到车管所查看违章照片,确认自己是否真的违章。 3、自己确实已经违章,确认后就需要填写处罚确认书。 4、以上程序完成后,拿着车管所的处罚确认书去指定银行交罚款。 5、异地违章需要到违章所在地车管所去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第四十三条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五十一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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