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能否提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能够顺利提车与其是否愿意承认完全责任并无直接关联性。
要想从交警队领取事故车辆,必须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之后方可进行。 扣押车辆是出于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必要性而执行的行动,自机动车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最终确定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方,同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需与相关鉴定单位共同商定检验、鉴定的完成时限,确定的期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十天。 若时限超出三十天,则须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延长,且延长期最长达六十天为上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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