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事故对方不处理交警扣在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若发生交通意外而对方未能妥善解决,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的扣押期限通常不会超出30个自然日。
然而,如遇复杂案情或有特殊需要,经由当地执法机构的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度地将扣押期限延长至多30天。 交警部门实施扣车行动主要在于获取必要证据以及全面查清事故成因等关键事宜。 在事故处理的全部流程当中,一旦相关的检验与鉴定结果得以确认,公安交警应予以及时通报并通知当事人前往领取被暂时扣留的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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