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结案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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