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的疏忽大意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相关条款规定,可按照如下步骤对交通肇事罪疏忽大意行为进行准确判定:首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是构成该罪的前提条件;
其次,情节严重性表现为造成了重大事故,即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再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疏忽大意,即未能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最后,根据事故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驾驶员自身的过失程度,来确定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若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进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即可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疏忽大意行为。 具体的刑事责任需根据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驾驶员的过失程度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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