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检方不起诉行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权威阐述,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未实施犯罪行为,亦或者在法律限定范畴内还存续其他隔裂情由,那么作为代表国家公权力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裁决。对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类刑事案件来说,倘若肇事者的行为恰好符合上述法条中所述的“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本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充分的理由和权利作出不起诉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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