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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全责方不提交理赔怎么办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发起诉讼的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针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争议,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之内,交管部门有义务为当事人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在于对方,那么自身可手持由责任方责任人及保险机构共同签署的责任通知书以及相关损失清册等重要法律文件,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待诉讼程序启动并经由法官裁决之后,如若责任人仍然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即可请求法院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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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