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上别车是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任何形式的别车都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指出,倘若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以追求速度和竞技为目的而进行狂飙式行车,其情节恶劣程度达到一定级别的,或者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拘役的刑事责任,并且还需接受罚金的经济惩罚。此处所指的“追逐竞驶”,通常包含了例如高速公路别车等高度危险性的驾车操作,一旦引发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风险局势或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便可以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范围。因此,如果驾驶员蓄意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别车行为,且其恶劣程度已经达到了一定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到上述法律条款,从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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