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饮酒之后继续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被处以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以及五千元的经济处罚;
同时,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在未来五年之内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对于那些醉酒驾驶的人员,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直接吊销,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接下来的十年时间里,他们都不能够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允许再从事任何形式的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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