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如何定性法律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饮酒后骑乘电动车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依据我国现行法令,在任何交通道路环境中,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在内的各种车辆都严禁醉酒驾车行为; 一旦发现有醉酒驾驶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应予以严肃的警告处分或罚款5元至50元不等; 若当事人拒不服从罚款处罚,交管部门有权对涉案者的车辆实施暂扣措施。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饮酒者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他们将面临刑事指控,并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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