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可不可以异地处理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可在异地进行处理以及如何进行处理
在异地醉驾的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暂扣六个月之久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并需接受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惩罚。 由于在前一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罚过,若再犯类似错误,则将会受到拘留十天及罚金相同金额的严厉处罚,同时其机动车辆驾驶证也会被吊销禁止重新领取。 以上处罚均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进行强制执行。 当机动车驾驶证因为发生在异地的醉酒驾车行为而被一次性记满了12分时,驾驶员必须要回到驾驶证的原籍所在地找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为期七天的交通法规培训和学习。 学习结束之后还要参加科目1考试(即交通法规),顺利通过考试便可使分数清零,从而使其驾驶证恢复至正常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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