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怎么判定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某项行为进行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必须深入剖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其所实施的客观行为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构成要素。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故意心理,而且这种故意心理必须源于诸如逞强好胜、发泄情绪、炫耀威风等非正当动机。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则必须实际实施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并且其行为的严重程度达到恶劣的地步。若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并能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与社会和谐秩序的破坏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就可以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