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其他车辆已报保险还需要给他人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追尾事故引发的损失已全部由保险公司予以充分赔偿,且无任何其他额外协议或非常规情形的话,您基本无需另行向对方支付现金。
然而,如保险索赔未能完全弥补受害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例如其车辆上存在一些未被纳入保险理赔范畴之内的贵重物品受到损害,或者对方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赔偿请求,而这些诉求均经过司法裁定批准后,则需您自负此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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