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所提到的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我们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对方应承担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肇事车辆已投保相应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则首先应由承保该车辆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进行赔付; 如若仍有不足,则需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受害人继续赔付; 如若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便应由负全责的当事人自行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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