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蓝牌厢货保险拒赔都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交通事故是由于受害者主观故意行为所导致的,则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
2.若被保险人拥有的个人财产及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附属财产受到损害,保险公司也将不予赔偿。 3.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导致受害人的业务停滞、车辆停驶、电力供应中断、水源断绝、燃气供应停止、生产过程中止、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波动等情况,以及受害人的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的贬值、维修后价值下降等其他各类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进行赔偿。 4.此外,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除上述列举的拒赔事项外,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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