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判定对方全责什么时候要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意外交通事故被裁定责任方属于对方时,应该尽快采取索赔行动。
通常情况下,当受伤者的治疗接近尾声、受损情况已经得到确定之时,便能够提出赔偿请求。 举例来说,伤患治愈、汽车维修费用明晰且其他相关财产损失亦已得到精确评估之后,便是提出赔偿请求的适宜时机。 倘若对方愿意主动协商并支付赔偿金,那么双方当事人便可随时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 然而,若对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寻求法律援助从而确保自身获得应有赔偿。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证据,例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收据、维修发票等等,以保证索赔过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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