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责方需要承担对方交通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负有全部责任时,必须为对方承担交通费用方面的赔偿。
若受害者在遭受到损害之后,需要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有可能在此过程之中由于病情恶化而需要转往其他医院接受治疗,那么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支出便属于财产上的损失。 这一损失与侵害方实施的加害行为之间具有直接且紧密的因果关联性。 依照侵权法律理论,加害方理应为此类财产损失负责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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