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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能享受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解决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赔偿亦被称为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是指在工伤事件中遭受损失的工伤职工及其家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应享有的赔偿项目及相应的金额标准。
对于未加入工伤保险计划的用人单位而言,其在工作期间所雇佣的员工若发生工伤事故,则应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以及支付对应的资金额度。
而对于已经加入工伤保险的在职人员来说,当他们在此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经过专业的诊断、评估确认为职业病并最终被判定为工伤时,便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享有各类工伤保险待遇。
这些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期间的各种福利待遇、工伤医疗结束后一次性发放的补偿金、工伤医疗结束后定期发放的津贴以及因公殉职者的家属所能获得的抚恤金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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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