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可以协商划分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故认定书乃交通执法机构依据事故现场勘验以及各类证据等综合因素依法所作出之结论,既具权威性,亦有法定之实效力。
在正常的情况下,事故责任的评定主要基于成文法规范以及各种充分之证据所作出决定,因此并不能单靠当事人之间轻率的协商便加以变更。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例如当各方当事人对于事故的肇因及其相应责任均持有相当程度的共识,且均有意愿通过积极的协商以达成一致性的赔偿方案时,只要这样做并不损害到公众利益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便有可能在不妨碍整个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的基础上,针对责任的分担方式展开协商与适当的调整。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变更并非是对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进行实质性的商议,而是仅仅是对于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进行磋商。 总体而言,事故认定书中所载明的责任划分,其法定性得到了严格的保证,故而绝非轻易能以协商方式更改为宜; 然而在事故的后续赔偿处理过程中,各当事方仍有机会就责任承担方式展开有限度的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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