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单车闯红灯事故死亡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在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步行者间的交通事件中,若此类非机动车驾驭者或步行者并未产生任何不当行为,则应由机动车一方对相关损害赔付负起全部责任。
反之,如果有确凿的事实证明确实存在非机动车驾驭者或是步行者的过失行为,那么应当根据其过失的严重性适当调低机动车一方所负担的赔偿责任。 例如,不幸身亡的人因驾车闯红灯而引发的事故,这无疑构成了非机动车驾驭者的过失行为。 依照上文所述的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境下,机动车一方是有权适当减轻自身对该事故责任的承担,并且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及赔偿数额需结合事发时的真实状况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予以综合判断,而非在无过错情形下进行全额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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