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改事故认定书麻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敬请注意,倘若您对于交通管理机关所颁发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自责任认定书送达给您之日算起,在第三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您有权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书。
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到您的复核申请之后,他们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议。 在此期间,请耐心等待。 若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审核与评估,判断原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甚至是责任划分不够公平等问题; 亦或是发现在调查以及认定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那么他们会依法作出复核处理意见,即要求原本负责该案件的交通管理机构对原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定。 反之,如果他们评价原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误、适用法律无误、责任划分公正且调查程序合法,他们将会维持原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 此外,需再次强调的是,每次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有一次的申请机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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