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要约生效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下列生效要件:
一、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四、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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