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里一定要明确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 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应根据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第二、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当实际面积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里。 例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 建材配备清单、等级; 屋内设备清单; 水、电、气、管线通畅; 门、窗、家具瑕疵; 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同时合同中还要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第六、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 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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