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怎么理解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订立合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
2.没有约定的按法定。 3.法律规定是,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5.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6.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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