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条件,要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关于合同解除方面,我们首先强调了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来解除合同的重要性,其次是当符合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况下,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向司法机关提交解除合同申请的合法性也是被认可的;
再者,协议解除也就是指在合法的情形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提及了解除合同的具体事宜; 最后,我们提到了法定的其他条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话,需承担起继续履行合约、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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