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首先,在合同解除之后,对于尚未执行或履行完毕的部分内容,将不再继续进行,而已经完成的则需依据实际履行的状况以及合同本身的特性进行具体分析,可能需要恢复到原有的状态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手段,同时,当事人还有权请求对方据实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其次,如果是因为合同方面存在违约行为而导致的解除,那么合同解除的权利人可以提出进一步的请求,即责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之间曾经另行达成过特殊的协议或约定的,则应以该约定为准来处理相关事务。 最后,若主合同在解除之后,担保人仍然有义务对债务人应该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承担对应担保的责任,除非在担保合同中另有对此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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