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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通过传真方式订立合同是否合法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现行的法规框架下,以传真的形式签署合同的行为不会涉及到法律上的禁止或者限制。
然而,当合同的双方因为合同的执行出现争议或纠纷时,必然会涉及到对证据效力的审查问题。
一旦某一方否定以传真方式缔结的合同效力的真实性,那么对此情况的事实真相就应由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另一方必须以实质性的证据来证实,究竟该份以传真方式签署的合同是否真正地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和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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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