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真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吗,有何相关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传真合同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我们日常经济生活中,合同订立方式多样,既可以选择以书面文件即合同书、电子邮件、信函、电报、电传以及传真等形式进行,也可选用口头商议或其他协约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书面文件如合同书、信函、电报和电传等能够直观且明确地表达其所承载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因此,通过传真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在法律框架下被赋予了与传统书面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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