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叉要约能否成立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纯地看待交错要约本身是无法将其理解为有效的缔结合约行为,毕竟这属于两个互相对立的双方各自向对方发出了自己的要约信息,因此唯有等到对方感同身受并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表示接收之后,方能使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统一的共识。
所以,即使在这样的交错要约环境中,任何一个当事人都有权利保留拒绝对方所提出的要约邀请的选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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