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财产赠予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事人在离婚后依法签订的财产赠予协议是有效的。若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认定有效。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之一的,一般认定无效。
2、看待婚前协议的效力的方式: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只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该协议即可依法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相应法律效力。不满足相应条件,即不发生相应法律效力。 3、成立保证合同的形式要件。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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