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后以前的债权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进行法人变更过程中,变更前所产生的债权理应由变更之后的法人实体来负责清偿。
原因在于企业法人作为具备法律人格的个体,其所拥有的权益及应尽的责任并不会随着法人变更而自动解除或终止。 实际上,法人变更仅仅意味着公司组织架构、公司名称以及股权构成等基本要素上有所调整,并不涉及到其债权债务关系的中断或者消除。 然而,若在法人变更过程中有特别的协议条款存在,并且这些条款并未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则应当依照协议中的具体约定予以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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