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和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首先应当考虑使用分公司所拥有的自有资产进行偿还。
如若自有资产尚不能充分弥补全部欠款,则剩余部分将由总公司从整体层面上,以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为基础,进行妥善处理和解决。 这一处理方式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最终都将由总公司承担。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若分公司确实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将会优先动用这些自有资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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