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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欠工资不付不能涉及个人资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之下,法定代表人需依靠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独立承受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法人拖欠员工薪酬时,通常应首先从法人本身的财产中寻求清偿来源,而非直接涉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资产。
然而,若法人的出资方、实际控制者等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以及出资人有限责任的行为,试图逃脱债务,从而严重损害了法人债权人的利益,则应由他们共同承担起法人债务的连带责任。
再者,如若法人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该公司及其唯一股东均无法证明公司与股东自身财产相互独立,因此这两者应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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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