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资公司债转股是否需要股权价值评估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全资子公司的债转股过程中,是必须要进行评估的工作环节。因为债转股涉及到依据债权人所持有的相关债权来设定相应的股权比例,而这就要求法院或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必须对相关企业的全部资产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分析。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对于用作出资的非货币性质的财产,都应当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公正、客观的价值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实确认,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禁止任何形式的高估或低估作价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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