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的相对人是谁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被视为需要承担义务的一方,具体来说,他们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需要在借贷中负责偿还欠款给债权人的当事人。
换言之,债务人便是我们常说的欠人情债的那位。 在会计领域,债务人则特指那些未能按时支付他人货款的单位及个体。 简而言之,债务人也能被视作是出资购买物品的顾客伙伴,相应地,债权人则可理解为出售商品的商家。 债务人可能包括普通民众,企业团体甚至国家,譬如,若某人欠另一人金钱,那么该后者便充当了前者的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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