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通知催收;
二、协商; 三、人民调解; 四、律师函催收; 五、债权催收公告; 六、以物抵贷; 七、申请支付令; 八、行使代位权; 九、行使撤销权; 十、行使抵销权; 十一、行使不安抗辩权; 十二、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 十三、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 十四、依法行使担保权利; 十五、提起诉讼; 十六、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