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未偿还所产生的违约金问题,通常情况下是由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进行明确约定的。
若双方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无法主张违约金的权益的,但借款人却仍有义务按照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来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费用。 而对于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来说,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必须要合理适中,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倘若违约金的数额过高,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降低; 反之,若违约金的数额过低,则守约方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度的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