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钱不还我拿他东西犯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民个人无权擅自占有他人的私人财产,因此若有人因欠债未偿还而私自占有他人财产,这属于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情况下,如果得到借款方明确同意后对其财物进行扣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折算用以抵销借款,这样的行为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3、当债务人所拖欠的债务达到一定程度时,债权人可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因私自采用手段而造成更为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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