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有按手印算不算成立合同诈骗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条即便未加盖借款人之手印,亦并非必然导致其不可成立或致使构成合同诈骗罪行。
关于借条能否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关键在于该凭证是否具备一份标准合法合同应有的基本要素,例如双方法律实体的共同意愿,以及借款金额的明确表达与还款期限的清晰界定等等。 如仅欠缺了按手印这一环节,但借据上已经盖有双方签署姓名,又或是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双方确实存在真实的资金往来意愿,则该份借据往往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请注意,若债权人刻意采用不实事实来欺骗对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隐瞒真相,设下陷阱等手段来诱使对方交付财产,这种行为便被视为犯罪的合同诈骗,而非单纯因借据未按手印所导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