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归还日期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条未注明还款期限却仍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们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来进行分析和解读。
该法条详细列举了诉讼时效得以中断的种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债务人愿意遵守债务约定、权利人启动诉讼或申请仲裁程序等等。 换言之,即便欠条上并无明确记载还款期限,只要在此期间内,权利人采取了能够引发诉讼时效中断的行动,例如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偿还,那么诉讼时效便会被重新计算。 如此看来,判断欠条的有效性并非仅仅依据是否标明还款期限,更重要的是看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有无实施过类似于中断诉讼时效的有效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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