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练跟学员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教员(即借款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偿还学生(即贷款方)的债务款项,则学生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同时需赔付逾期利息。
如教员拒绝偿还所借债务,那么学生可采取司法途径,将此问题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恳请法庭判令教员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倘若双方签订合同时已有明确的债务期限约定,学生便有权据此条款主张还款权; 反之,若借款期限约定模糊不清或者未予以签订,学生亦可行使权利,要求教员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尽早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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