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妹借钱几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作为债权人的身份遭遇借款方姐姐拖欠债务迟迟未归还的问题,那么请知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最晚期限为,从您实际得知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受到侵害与您这边所负有的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开始起算,时限为三年之内。
请注意,若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债权人便有可能面临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借助法院的强制力来挽回自身损失的风险。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倘若从您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此段时间超过了二十年之久,此时,尽管您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届时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保护。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还有可能基于您的申请,对诉讼时效予以适当延长。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在此有限的法律时效之内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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