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违约金可以写2万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享有自主约定违约金的权利,但是,所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若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事前批准,可以进行相应的增减。 就实践层面而言,借据或合同中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需综合考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及涉及违约导致借款人本身可能遭受的损失等多方面要素。 假设20,000元的违约金金额能与借款人违约行为可能诱发的出借方损失基本持平,并且此额度并未高于合法规定的最大限额,那么这种设定是符合规范的。 然而,倘若违约金金额过于虚高,出借方可能需要提出充分的证据以证实自身所受损失,以便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情对违约金金额进行必要的调整。 因此,借据或合同中能否将违约金金额设定为20,000元,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 只要违约金金额合理且不违背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设定就是可行的。 反之,若违约金金额过高或过低,则有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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