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面临他人借款逾期未还且无书面借款凭证的困境时,借款人有必要依法履行举证责任。
尽管缺少了纸质借据这一关键证据,但借款人仍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来形成有效的证据链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如银行交易流水账单、知情者的证词陈述、录音笔录或录像资料等等。
若因各种原因导致借款人难以自力搜集并保全此类证据,其有权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协助,由他们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取证查询。
而这一过程中,人民司法机关也会进行全方面、实事求是的证据审查及核实工作,以确定借贷事宜是否真实发生,从而作出相应裁决。
换句话说,即便没有完整的书面借条作为证据,只要借款方能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证明并确保该借款事实确实存在,就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顺利追回所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