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法院请求法律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整整三个年度。
该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明确知晓亦或是合理应当知晓自身的民事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实施了违反义务之行为的那一日期算起。 所以,针对欠款诉状案件,当权利人准确得知或是合理推断出其所持有的权利因为欠款合同中债务未能及时履行而遭到了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就正式算起,总时长为三个年度。 若超过这三个年度的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除非在极少数的特殊情况下,即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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