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方机构借他人名义帮别人贷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规规定,采用借名贷款方式进行融资者应当迅速尽责地履行其还款义务。
若被借用人已知晓借款人为规避审查而假冒其名义实施贷款行为,则须负有债务清偿之责。 反之,如被借用人对借款人事先不知情或未经其允许,以其名义进行贷款,那么实际借款人便可能涉及到贷款诈骗罪的指控。 倘若被借用人在知晓他人以自身名义进行贷款且贷款期限届满后仍未偿还的情况下,与实际借款人可能会共同构成贷款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 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 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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